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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桃市律师刘永刚特邀参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“一费制”收费听证会
发布时间:2006年05月31日作者:
最近,仙桃市律师刘永刚(湖北法鸣所)被省物价局聘为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听证会代表,成为参与听证会的21名成员中的唯一的律师代表。听证会由省教育厅申请,省物价局主持。为开好这次听证会,刘永刚会前认真翻阅了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,听取了周围群众对“一费制”的意见,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。在4月21日举行的听证会上,刘永刚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意见,一是认为推行“一费制”不仅必要而且可行,二是认为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和对教育收费的监督,三是认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收费应与城镇学生“一视同仁”。
刘永刚律师的意见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评价,省教育厅负责人当场称赞:“律师到底不一样,看问题全面理性”。
2006年4月28日